党员先进性建设经验交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如何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执政党的先进性建设,是摆在各级党委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
*县委根据中央加强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全县党员队伍的实际,从1997年开始启动争创评选“十星级党员”活动,9年来结合变化的形势和要求不断地深化和完善,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构建保持先进性长效机制作出了有益探索,对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明确先进性要求,是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首要问题党的先进性是具体的,历史的,党的先进性最终要通过党员的先进性来体现
党员的先进性也是具体的,相对的
党章对党员标准和党员义务的规定,是党员应遵守和践行的基本准则
我们党拥有6900多万党员,党员主流是好的,体现了先进性,但确有部分党员素质不高,先进性不能很好地发挥和体现出来,并且由于党员所处岗位、文化结构、年龄层次等各方面的差异,客观上制约着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大小有所差异
因此,保持党员先进性,应体现各类党员特点,分层分类提出要求,把党员先进性标准具体化,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县开展的“十星级党员”争创评选活动,就是把党章对党员的共性要求和基层各类党员工作岗位的具体要求,通过“十星”管理来体现,既形象直观又切合基层实际
县委分类制定了“十星级党员”争创评选标准
农民党员突出争创“致富星、帮带星、诚信星、新风星、计生星”;机关党员突出争创“敬业星、绩效星、创新星、廉洁星、奉献星”;企业党员突出争创“技能星、绩效星、奉献星、创业星、诚信星”
其他“五颗星”即“信念星、宗旨星、学习星、道德星、法纪星”,是三类党员共有的,但具体要求也有所不同,对机关党员要求高一些,对农民党员、企业党员要求低一些
对离退休党员和外出流动党员也结合各自特点,提出不同的争创要求
而且,实行百分量化考评制,每颗星均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