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方税收优化问题讨论第一篇:地方税收优化问题讨论一、优化地方税收体系的重大意义首先,优化地方税收体系是完善国家税收制度体系的客观需要
国家税收制度体系是国家经济政治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或者说是其系统的子系统;同理,中央税收体系和地方税收体系也是国家税收体系的两个子系统
必须清醒认识,不管缺少中央税收体系还是缺少地方税收体系,国家税收体系都是不完整的系统
进一步讲,在国家税收制度体系中,假如只重视强化一个子系统,而弱化另一个子系统,必定造成两个子系统都得“病”,一个是“营养过剩”,一个是“营养不良”,不利于国家税收组织政府收入和实施宏观调控职能的充分发挥
其次,优化地方税收体系是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必定要求
分税制的核心是在合理界定中央和地方事权的基础上,将政府收入划分为中央收入和地方收入,并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征收管理
根据分税制最基本的要求,中央和地方都应当有基本稳定的收入来源,也就是要有自己固定的税收
这种固定税收应当由若干税种构成,其中包括各自的主体税种和辅助税种
再次,优化地方税收体系是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进展的重要条件
第一,地方税收是地方财政存量的主体和增量的最大生长点
四川省地税机关组织的收入,从1994年的62.97亿元增加到1999年的153.73亿元,年均增长19.54,在地方财力中的占比也由38%上升为目前的50%左右
第二,地方税收是促进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有效手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有了很大进展,但由于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的经济基础、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和财力状况等都有很大差异,且东部地区在“梯级进展理论”指导下,具有率先进展的优势,东部与西部经济进展极不协调,贫富差距悬殊
为贯彻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原则,很有必要优化地方税收体系,合理界定地方差别税收管理权限,以促进中西部地区经济迅速进展;同时对高收入者实施有效调控,利用地方税收支持勤劳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