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温〔2010〕43号关于印发《温州市县(市、区)团委工作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各县(市、区)团委:现将《温州市县(市、区)团委工作考核办法(暂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共青团温州市委2010年6月1日主题词:共青团组织建设考核办法通知抄送:市委办,团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
共青团温州市委办公室2010年6月1日印发温州市县(市、区)团委工作考核办法(暂行)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更好地实现覆盖“两个全体青年”的工作目标,促进全市团的考评机制进一步完善,使团的工作在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中运行,团市委将从2010年起对各县(市、区)团委进行考核
现制定考核办法如下:一、考核原则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在考核中坚持从实际出发,以工作实绩为依据,注重基层团干部和青年的反映以及党政组织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各县(市、区)团委的工作实绩
2、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考核中可以量化的项目进行量化考核,不能量化的进行定性评价,在定量和定性的基础上,做出综合评价
3、工作考核与工作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通过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及时了解掌握各县(市、区)在工作落实中取得的成绩、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工作的指导
4、总体评价与分类评价兼顾的原则
在考核中要充分考虑县(市、区)共青团工作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对发展现状不同类别的县(市、区)按照总体评价与分类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动态的、科学的评价机制
二、考核内容1、全年工作落实情况
主要考核各县(市、区)落实全市团的重点工作情况,年度工作要点提出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团市委临时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班子及成员自身建设情况
主要考核思想政治建设、科学决策能力、抓落实能力、班子成员履职能力、团结协作、廉政建设、整体社会形象树立、团的事业发展状况等
3、工作创一流情况
按照全市团的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