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全国项目办关于认真做好2011-2012年度西部计划志愿者交通补贴审核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项目办:现将《关于认真做好2011-2012年度西部计划暨第十三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交通补贴计算、审核与发放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2011〕2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11-2012年度西部计划志愿者交通补贴审核相关工作。请各区县(自治县)落实专人认真进行审核工作,并及时将附件3相关资料于12月23日(星期五)下午5:00之前传真到市项目办,电子版发到63861558@163.com。附件:1.《关于认真做好2011-2012年度西部计划暨第十三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交通补贴计算、审核与发放工作的通知》;2.2011-2012年度西部计划交通补贴核算试行办法;3.关于XX区县(自治县)2011-2012年度西部计划暨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交通补贴审核工作的报告联系人:雷筱联系电话:6386151263861259(传真)电子邮箱:63861558@163.com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2011年12月21日附件1:关于认真做好2011-2012年度西部计划暨第十三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交通补贴计算、审核与发放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2011】21号各服务省(区、市)项目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项目办:为继续落实好交通补贴发放政策,保证志愿者权益,确保志愿者交通补贴及时、足额、准确发放,确保交通补贴分配的公平合理,提高交通补贴计算与审核的效率,今年,全国项目办仍将利用Google公司提供的中国公路里程数据核算交通补贴的办法,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对交通补贴分配进行精细化处理。为切实做好交通补贴的计算、审核、发放工作,现通知如下。一、志愿者信息审核各县级项目办要逐一对本地服务的志愿者在系统内填报的家庭所在地信息进行仔细核查。各省级项目办要按照要求督促各县级项目办的工作进度,并随时抽查各县级项目办的信息准确性。二、交通补贴的发放1、工作流程全国项目办将根据各地统计的数据,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按照《2011-2012年度西部计划志愿者交通补贴核算试行办法》(见附件)进行统一计算。交通补贴每年分春节前和年度结束前两次拨付,春节前发放第一次和第二次交通补贴,7月左右发放第三次和第四次交通补贴,按当时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实际在岗名单发放。第一、二次交通补贴审核调整期为2012年12月20日至12月27日;第三、四次交通补贴审核调整期在2012年度7月左右,具体时间根据工作情况另行通知。2、工作要求各地要仔细研读交通补贴发放办法,切实负起责任,在交通补贴审核调整期内认真审核志愿者相关信息。如有志愿者未按要求填写家庭所在地信息,将按照“家庭所在地与服务地为同一地”的情况处理;如发现志愿者填写虚假信息,将取消该志愿者领取剩余交通补贴的资格。审核调整期内,各地应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全国项目办,并随时关注补贴值的新变化,解决新出现的问题。调整期内的最终调整结果将作为交通补贴的发放依据。调整期后,全国项目办将不再受理有关问题。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2011年12月20日附件2:2011-2012年度西部计划交通补贴核算试行办法一、补贴标准每位志愿者的交通补贴由三部分组成,即:交通补贴基数+志愿者个人里程×每公里补贴值+额外补贴值1、志愿者个人里程计算方法西部计划志愿者每年交通补贴按4次计算,以公路里程为准,计算方法如下:第一次:家庭所在地--家庭所在地省会城市--服务省省会城市--服务县第二次:服务县---家庭所在地第三次:家庭所在地---服务县第四次:服务县---家庭所在地具体里程计算方式为:根据志愿者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内所填写的家庭住址和服务地地址,依据Google公司通过GPS系统提供的任意两县、市的公路距离,测算出每位志愿者往返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的公路里程。2、交通补贴基数和额外补贴值的确定按照志愿者个人里程计算方法,家庭所在地与服务县为同一县的志愿者将不产生补贴,每名志愿者单程交通补贴基数为30元(以下简称‘补贴基数’)。据了解,目前全国长途客运票价每公里在0.4元左右,单程交通补贴基数至少包含75公里。考虑到部分省区地域辽阔,在单程交通补贴基数30元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