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安排根据市委、市政府、市综治委和省统计局的安排部署,结合2015年4月17日市级机关综治工作会议精神,以抓好防火、防盗、防极端事件、防安全责任事故为主要任务,以局机关内部安全稳定、秩序正规为目标,强化责任意识、深化安全管理,着重问题排查、狠抓隐患治理,全力维护全市统计系统内部安全稳定
经我局党组和局综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现将局2015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安排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一)继续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要做到机构、人员、措施落实到处室、人头
(二)各级领导应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目标管理,列入党组(党委、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市局和各区(市)县统计局全年研究综治工作不少于四次,做到计划周密、措施具体、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奖惩兑现,实行领导责任查究和“一票否决权”制
(三)完善维护社会稳定预警网络、信息网络和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认真解决好本单位的治安热点、难点问题,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真正把矛盾和问题消除、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抓好落实市综治委关于综治成员单位联系、指导和参与区(市)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全年保证至少两次到指定联系县开展相关工作
(五)切实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认真搞好局、队团结,抓好安定和稳定,局、队两家精诚合作,不分彼此,共同搞好统计工作
二、健全完善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一)坚持局领导带班,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
市统计局机关干部全天值班安排表按月在oa办公自动化网络上公布,由各处(室)负责人监督执行
各区(市)县统计局干部值班按第1页共6页所在地政府机关规定执行
凡在值班期间,不按值班制度要求履行职责的,按目标责任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产生不良后果的,加重处罚
(二)加强对全局系统的电器设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