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区青年文明号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动态管理,更好的发挥青年文明号的示范导向作用,引导更多的青年集体在青年文明号的队伍中进一步弘扬职业文明,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积极力量,经研究决定,制定玄武区青年文明号考评办法
第一部分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考评办法一、考评对象本年度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二、考评标准考评项目分为:基础工作设三十分,分为基础台帐和创建环境两部分;创建活动设七十分,分为岗位文明、服务社会、品牌宣传三部分
具体考核项目及分值见附件一
三、考评办法1、区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按照团区委通知要求,对照《玄武区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考评表》进行自查,按照规定时间上报自查表及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相关台帐
2、团区委采取查看台帐与现场勘察相结合的方式对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进行综合评分,分值高于八十分的集体视为考核合格,即可授予区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3、考核结果将于年度五四表彰时公布,并颁发统一制作的区级青年文明号牌匾
4、按照得分情况,择优推荐创建市级以上青年文明号
第二部分青年文明号集体复评办法一、考评对象全区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具体名单见附件二
三、考评标准考评项目分为:基础工作三十分,岗位文明三十分,服务社会三十分,品牌宣传十分
具体考核项目及分值见附件三
三、复评办法1、对青年文明号实行动态的管理方式,每两年检查认定一次
2、区级青年文明号集体按照团区委相关通知要求,对照《玄武区青年文明号集体复评表》进行自查,按照规定时间上报自查表及青年文明号集体相关台帐
符合标准的重新认定,否则予以取消
3、团区委采取查看台帐与现场勘察相结合的方式对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综合评分,分值低于六十分的集体视为考核不合格,由团区委发给整改通知书,半年内进行整改
到期仍不合格者,通报批评,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牌匾
4、凡青年文明号集体某些自然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申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