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分会评价办法一、指导思想(一)指导思想以《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为依据,强化党团组织的领导,在共青团湖南师范大学委员会的直接指导下,由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校学社联)对全校各学院学社联分会本年度的工作做出综合评价,奖优评先
(二)评价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各学院学社联分会的积极指导作用,加强学社联对社团的管理,提升社团影响,注重会员权益的保障,巩固“三会“体制
(三)意义学社联分会评价是我校社团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确立分会的自主管理意识和服务意识,促进社团工作建设,繁荣校园文化,保证我校社团在省内乃至国内的优势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二、评价办法(一)分会评价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基础评价,上限为300分,二是贡献评价,不设上限
(二)基础评价是对分会基本建设的评价,设10个二级指标
(三)贡献评价是指:1
对分会在校级网站上和《社团时讯》上报投发表优秀新闻稿件的数量反映,累计篇数在分会前6名,计5分;7-12名计4分;13-20名计3分在其他宣传阵地展现社团精神风貌的事迹酌情计1—2分
积极为校学社联输送社团干部和优秀人才,计1分/人
专项贡献:在学校重大或者重要事项中,贡献突出,效果明显,依据其影响酌情加1—2分/项
(四)校学社联每学年分两次对全校20个学院学社联分会进行综合评价,第一次于本学年上学期期末约十二月下旬评定,上学期评价得分占全年总分的40%;第二次于本学年下学期“学社联系统评优”约五月上旬评出,该次评价得分占总分的60%;全年总分在前7名的分会将被校学社联评为本学年度“优秀学社联分会”
三、基础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三个,二级指标共十个及二十九个观测点,具体参见下表:一级指标(X)二级指标(Y)A1.社团管理1
1社团发展351
2社团活动551
3日常工作102.分会建设2
1内部管理602
2大型活动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