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与银监会所行使的职能或履行的职责中的差异摘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将原来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的监管职能分离出去
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步骤
改革后的人民银行有些职能可能会与银监会的监管职能存在一些交叉,但不会与银监会的监管职责发生冲突
银监会作为银行业监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具有机构监管的权力,但不排斥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功能监管权
而且,银监会的机构监管与人民银行的功能监管也各有不同的侧重点,两者在现实操作中是完全可以加以区分的
关键词:人民银行职能银监会职能职能差异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步骤,其影响力将是巨大的,影响作用将是长远的
分析分离后的人民银行职能和银监会的监管职能的差异,有利于人民银行专注于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
有利于银监部门在明确总体监管目标和努力的方向的同时,从“监管效率最大化和监管成本最小化”出发,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银行业经营风险和操作风险
一、金融体制改革前人民银行的职能变化银监会分设前,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着中央银行职能,以金融宏观调控为主要目标,围绕稳定货币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开展工作
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成为最主要工具,支持和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发展成为主要任务
人民银行的这一阶段的监管职能和对象主要是针对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从1984年再往前追溯,从1948年12月起,中国人民银行一直行使着国家银行职能,以保持货币稳定作为基本职责,加强信贷总量的控制和金融机构间的资金调节,实施全国金融的宏观决策和调控
货币政策要实现的目标是“保持物价稳定、充分就业、国际收支平衡和促进经济增长”
从1992年开始,随着中国金融机构的不断增多,证券市场的发育、信托机构等的存在,银行和保险业的竞争,尤其是宏观金融失控和金融秩序混乱的状况,金融监管的重要性逐渐提高,分业监管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