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并举,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建设————基层司法所调研报告随着司法工作的不断加深和“六五”普法的展开
我作为基层司法所的新鲜血液被补充到了梭山司法所,上岗三个多月,通过参与处理司法所事务和阅览资料等方式,对梭山乡司法行政工作基本情况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整理如下:一、梭山乡基本情况:梭山乡位于鲁甸西北部,地处两省、三县、八乡交汇的牛栏江畔,东与大山包毗邻,南与水磨、乐红接壤
西与巧家县小河、红山两乡隔江相望,北与四川省金阳县对坪、昭阳区炎山乡、田坝相连,距县城86公里,是全县最边远的山区乡
辖梭山、黑石、密所、查拉、挖水、黑寨、埂底、妥乐、甘田9个村委会(56个自然村),一八1个村民小组
居住汉、彝、苗、仲五个民族
住户5754户,30933人
其中彝族3947人,占全县40%
境内山高坡陡,立体气候十分突出,最高海拔挖水村干沟良子3356
2米(属全县最高海拔),最低海拔甘田村青岗坪568米(属全县最低海拔)
分为高寒冷凉山区、二半山区、燥热河谷地带三部分;国土面积126
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632
51亩,农作物有玉米、土豆、荞子、大豆等,人均粮412公斤,年均纯收入2079
二、对梭山乡司法所的认识1
乡镇司法所是政法机关维护治安、服务群众的基层单位,基层稳则全局稳,基层强则全局兴
基层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是直接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窗口和服务平台;二是担负着指导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指导法律服务等重要职责;三是在推动基层民主与法制、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和谐的过程中,发挥着基础性、预防性和超前性的作用
随着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不断深入,司法所的社会价值也日益彰显
司法所是最基层的司法行政机关,名义归司法局垂直管理,但是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