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低保对象重新核查认定工作方案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中央审计署、省民政厅有关精神及市委四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要求,进一步法律规范和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提高城乡低保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完善城乡低保动态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全市低保管理的制度化、法律规范化,根据中央、省、市城乡低保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人大政协“两会”精神
走群众路线,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现“政策运用准确,程序操作准确,对象审批准确”的目标,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一)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
(二)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三)公平、公正、公开,民主评议,按标准审核批准
(四)动态管理和属地化管理
(五)实事求是、因户制宜、以人为本,应保尽保
(六)政府保障、家庭保障和社会帮扶相结合,鼓舞劳动自救
三、工作任务(一)城市低保户在XX年自检核查的基础上,根据方案要求再一次进行自检核查,逐户接受监督
(二)农村低保户全部重新审核认定
全力避开“关系保”、“人情保”、“压力保”、“错保漏保”问题;避开手续不法律规范、材料不齐全等问题;避开困难户迁移到外地或已死亡仍施保问题
第1页共7页(三)做好新纳入低保对象的申报和审批工作
统一制度、统一程序、统一标准、统一文档
(四)动态管理,法律规范操作
力争做到每年核查一次,并全面做好国家审计署的年度检查审计的工作
四、核查清理的重点对象(一)低保对象死亡的
(二)户籍迁出本市(大中专在校生除外)或常年外出务工的
(三)家庭存款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四)家庭经济条件好转,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如子女就学造成家庭困难,现子女毕业已就业的;单亲家庭子女成年已就业的;孤儿成年已就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