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最大限度地实现档案方志信息的社会共享档案是人类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出社会行为者作出决定的背景、各自的责任、目标、理想、价值观、信条和心理,反映出规范社会生活的各种法律、约束、义务和制度的结构。因此,人类的每一代,都要询问过去,以便找到或恢复它所需要的,对当代各种问题的答案,即真理。地方志是一个地区的史书,其资料都取于当地的档案、访册、谱牒、传志、碑金、碣石、测绘、笔记、信札、诗文集等原始材料,蕴含着丰富详实的地情资料,因而为中外古今人士所瞩目,并享有“地方百科全书”的美誉。借助档案方志,能够更好地了解过去、把握现在、预见未来。我们欣喜地看到,这样的档案方志意识正越来越深入您和广大的利用者当中。我们将以十七大精神指引档案方志事业的科学发展。努力贯彻党和国家信息资源开发的战略方针,丰富并改善档案方志信息资源的结构,改进和更新档案方志信息利用的方法与技术,加强档案方志信息体系建设,扩大档案方志开放利用的范围,不断充实档案方志信息服务的内容,拓宽档案方志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档案方志网站,最大限度地实现档案方志信息的社会共享,为您及广大档案方志利用者获取档案方志信息提供便利条件。(市档案局局长、档案馆馆长、方志办主任:林静)认真学习贯彻两个《条例》推动我市地方志工作再上新台阶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程斌编史修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文化传统,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事业。通过编史修志、读志、用志,推动全社会特别是领导干部以史为鉴,总结历史经验、把握发展规律、提高执政水平,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为了推动地方志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国务院令第467号公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省人大通过了《安徽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充分显示了党和政府对地方志工作的高度重视,标志着社会主义新编地方志工作从此进入了依法修志的新阶段。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条例》的目的就是将编纂地方志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掀起修志、读志、用志的新高潮,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地方志工作的良好环境。宣城自古就有修志的优良传统,有史料记载的县志就有60多部。上世纪80年代开始,在党委领导和政府主持下,全市广大史志工作者发扬艰苦奋斗精神,青灯黄卷下孜孜以求,到1998年第一轮修志工作全面完成,先后编纂了《宣城地区志》、各县县志以及专业志、部门志、企业志、乡村志等20多部志书。其中《泾县志》和《绩溪县志》获省一等奖,《旌德县志》、《宣城县志》、《郎溪县志》、《宣城地区志》获省二等奖,《广德县志》获省三等奖;《旌德县志》因成书较早,赶上了全国评奖,获得二等奖。各地在工作中,坚持做到以史为鉴,注重从历史文化中汲取精华,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治、教化”的作用,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当前,第二轮修志工作已全面展开。我们要以学习贯彻两个《条例》为契机,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推动方志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要尽快完成《宣城地区志》的续修工作。市委市政府将我市二轮修志的时间上限定在1988年,下限到2000年。这一时期是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十分重要的时期,也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发生深刻变化的时期。客观真实地记录改革开放的辉煌历史,全面反映宣城人民的改革史、探索史、奋斗史和发展史,既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广大方志工作者的光荣使命。目前,续修《宣城地区志》(1988~2000)报经省志办专家审稿后,正在作最后的修改完善。二是要认真做好地方年鉴的编纂工作。2003年开始,由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地方志办公室承编了第一部《宣城年鉴》,今年编纂出版了第三部。年鉴工作要适应新时期新阶段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全面记述新情况、新事物,客观反映新发展、新变化,努力为领导工作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要进一步增加信息量,提高编纂水平,拓宽发行渠道,扩大社会影响,努力为社会公众提供及时的信息服务三是要推动七个县市区的二轮修志工作。四是要进一步发掘利用宣城历史文化资源,开展《广德州志》的点校整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