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考核大纲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1.2职业定义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是指从事可编程序控制器(PLC)选型、编程,并对应用系统进行设计、集成和运行管理、维护的人员。从事的工作包括:1.3职业等级本大纲共设二个等级,分别为:【中级】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1.4职业环境室内,常温。1.5职业能力特征具备丰富的可编程序控制系统专业知识;掌握较全面的可编程序控制系统开发应用技能;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实践综合应用能力;能够准确判断问题,解决工程实际问题能力。1.6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1.7培训要求(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中级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不少于240标准学时;高级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2)培训教师培训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培训场地设备理论知识培训在配备计算机的多媒体教室进行。专业能力培训在具有计算机及其网络,可编程序控制器硬件和相关软件、外围设备与被控对象以及万用表等必要的检测设备的场地进行。1.8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1.9申报条件——中级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2)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相关专业毕业证书。(3)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高级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4)具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6)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1.10鉴定内容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专业能力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1.11鉴定办法(1)鉴定方式∶理论考核方式为标准化笔试,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三种,理论试题按照考核大纲规定的内容从职业技能理论试题库中抽取;实操考核方式为单人实际操作,实操试题从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公布的技能操作考核题库中抽取。(2)鉴定考期∶与当年度社会化工种技能鉴定同时进行。(3)中级和高级单科成绩两年有效;(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专业能力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10,且不少于2名考评员;(6)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业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12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45分钟。(7)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在具备每人一套的计算机及其网络、可编程序控制器硬件和相关软件、外围设备与被控对象以及万用表等必要的检测设备的场所进行。1.12鉴定科目(1)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中级考核方法考核分为应知和应会部份,其中应知考核综合为一张试卷,总分100分,不低于60分为合格;应会部份考核二个项目(三菱可编程控制技术和西门子可编程控制技术),二项目总分200分,其总分不低于120分,平均分不低于60分为合格。应知和应会双科成绩均在60分以上,即可获得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中级职业资格。(2)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高级考核方法考核分为应知和应会部份,其中应知考核综合为一张试卷,总分100分,不低于60分为合格;应会部份考核四个项目(其中:三菱可编程控制技术考核两个项目、西门子可编程控制技术考核两个小目),四个项目总分400分,其总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