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第一章前言第一条目的为促进足球运动的健康发展,维护足球比赛良好秩序,创造公平竞赛的环境,预防并处罚违背体育道德行为和球场暴力行为,保障运动员、比赛官员、观众、足球从业人员、青岛市足球协会及其会员俱乐部的合法权益,保护运动员的身体健康,促进足球比赛技战术水平的提高,使足球比赛更具观赏性,依据国际足联颁布的《足球竞赛规则》、《国际足联纪律准则》和《青岛市足球协会章程》、,针对违反青岛市足球协会各项规定的行为,制订了本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
第二条原则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遵循独立、公开、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违规违纪行为由纪律委员会及时做出处罚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准则及处罚办法适用于青岛市足球协会管理下组织的比赛
在此范围之外,本准则及处罚办法也适用于比赛官员受到伤害的情况
更广泛的说,如果违反了青岛市足球协会的章程目标,尤其是打假球、消极比赛,本准则及处罚办法也适用
第四条适用范围:自然人和法人以下人员、组织应服从本准则及处罚办法:(一)青岛市足球协会所属会员俱乐部;(二)官员;(三)运动员;(四)比赛官员;(五)青岛市足球协会授权的任何人,尤其是和青岛市足球协会组织的比赛、赛事或其他活动相关的人员;(六)观众
第五条适用范围:时间本准则及处罚办法适用于其生效后发生的各种事实
在本准则及处罚办法生效后处理的此前发生的事实时,在对当事人更有利的条件下,本准则及处罚办法也适用于以前发生的事实
第六条定义(一)赛前:球队到达体育场区域到裁判员鸣哨开球之间的时间
(二)赛后:裁判员终场哨响到球队从体育场区域离开之间的时间
(三)正式比赛:由青岛市足球协会主办的,包括男子或女子、成年或青少年的各级联赛、杯赛及其他比赛
(四)官员:除运动员外,在青岛市足球协会或俱乐部从事与足球相关活动的任何人,无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