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发展规划(XX年至XX年)为科学配置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资源,保障和推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科学发展,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XX省司法鉴定条例》、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规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lt;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办法gt;lt;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gt;的通知》及《XX省司法鉴定机构发展规划(2015-2019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落实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环境损害诉讼需求、提高环境损害鉴定质量为目标,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有序发展”的原则,合理配置鉴定资源,逐步建立环境损害鉴定领域相对齐全、数量规模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技术实力雄厚、队伍素质过硬、运作规范高效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实施体系,为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促进受损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高效便捷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服务
二、基本原则(一)试点先行,按需发展
规划期处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阶段,要严格评审标准和程序,审慎、稳妥、有序地发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适当控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数量,确保鉴定质量,避免盲目发展、恶性竞争和低水平运行
(二)统筹规划,布局合理
根据全省各地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需求和资源分布情况,有重点的发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领域,统筹规划东、中、西部地区司法鉴定机构数量和鉴定领域类别,基本满足鉴定需求
第1页共3页(三)整合资源,做精做强
依托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其他专业机构的优势资源,推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做精做强,培育高水平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稳步提升我省环境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