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规章制度篇(一)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北部新区高新园分局关于推行“首问”责任制的通知局属各科(室):为切实有效的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质量,树立分局“窗口”行业的良好形象;为深入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改善投资环境的文件精神,摒弃“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不良作风;为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服务观”、“发展观”,强化每位职工的“主人翁”意识,真正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分局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
一、“首问”责任制的内容“首问”责任制指服务过程中第一位接待者应履行职责的内容:礼貌、热情,不得推诿;问清事由,属自己权限范围内的,及时处理,属其他部门处理的,第一位接待者必须将来访者介绍给有关部门,并负责找到相关人员加以解决;不属于分局工作范围内的,给来访者说明原因
二、“首问”责任制的服务准则宗旨:用户至上,质量第一态度:热情周到,礼貌待客作风:公正合理,廉洁高效质量:准确规范,精益求精创新: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三、“首问”责任制的实施办法1、由分局组织部门负责人学习“首问”责任制的有关精神,各部门根据文件精神组织本部门职工学习并安排实施
2、凡首先接待、接听的窗口服务部门或工作人员,必须坚持“服务至上”的服务观念,认真做好记录,并做到有问必答、有事必为、有求必应,使服务对象满意而归
3、凡服务对象所提要求自己无法解答的,工作人员应直接将服务对象带至有关科室,或向其提供有关部门的电话、位置
4、有关科室及工作人员必须积极配合“首问”的解释和答复工作,不得推诿
“首问”对不负责任的科室或个人有批评、检举的权利和义务
5、“首问”若不清楚由哪一科室或由谁解决的情况,必须交由有关领导或办公室接待
6、各科室必须建立“外来人员接待登记册”,若有关科室因故未能马上接待,“首问”必须做好接待登记,并设法及时联系有关人员或交由部门主管领导接待解决
7、“首问”有权了解接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