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青生态市建办字〔2009〕11号关于印发2009-2010年度环境友好系列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推动全市环境友好系列创建工作,深化和提高市民环境意识与文明素质,积极配合生态市建设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
现将《2009—2010年度环境友好系列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八月十八日2009——2010年度环境友好系列创建工作方案根据市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文明办,联合组织开展环境友好系列创建活动的部署,全市环境友好系列创建工作取得了优异成效,巩固、深化了市民的环境意识,提高了市民的文明素质
为进一步促进生态城市和文明城市建设,根据全市“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以及环保中心工作的要求,环境友好系列创建工作将继续开展下去
为做好2009—2010年度的环境友好系列创建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工作重点2009—2010年度创建工作重点:继续发动各行各业踊跃参与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创建标准、创建程序;在已创建的单位中,强化建设生态城市和创建文明城市理念,倡导生态文明时尚,推进节能减排活动
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知识培训教育,加强长效管理,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推荐先进环境友好(绿色)社区、环境友好(绿色)学校参加省级、国家级评选
加大先进经验的交流与推广,面向社会,宣传创建工作和先进典型,提高环境友好系列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
同时,结合上年度创建工作经验,继续深化和完善创建环境友好酒店、船舶试点工作
二、组织保障市创建办、市文明办负责全市环境友好系列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审核、命名
市直责任部门负责本系统创建工作的组织、督促、检查、验收和命名申报;各区市创建办具体组织本辖区的创建工作
环境友好系列创建工作分工如下:环境友好社区由各区、市创建办负责组织实施创建;环境友好学校、环境友好幼儿园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