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计划XX年完成2014年1月14日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省政府日前发布的《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17年底,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完成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林业棚户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改造。改造过程中,禁止强拆强迁,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意见》提出,禁止将因城市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拆迁改造项目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各地可以统筹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含商品住房部分)可以搭配建设一定比例的租赁型保障性住房,优先用于安排改造后仍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意见》还明确,各地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当地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并会同城市规划部门落实到具体地块。对于棚户区改造规模较大的安置小区,需要配建的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用地可以分宗的,应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不能独立分宗的地块,可以通过协议方式供地。由企业自主实施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属于原拆原建且利用企业原有存量划拨用地的,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供地手续。《意见》指出,棚户区改造应当充分尊重棚户区居民意愿,坚持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市、县政府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科学评估,平等协商,规范化、人性化操作,禁止强拆强迁,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妥善做好土地、房屋的征收与补偿工作,对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安置住房的棚户区居民,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条件下,纳入当地住房保障体系予以统筹解决。当拆迁律师看完这个新闻内容时我感觉到了很亲民,很正规,但是这个政策下面的工作人员会不会好好的实行呢。其实老百姓看多了这些好的政策报道,最后的结果却是背道而驰,第1页共28页有好政策没有好人去实行,那就是空文一个,百姓不想看到承诺,想看到的是真正的落实。先把这个政策之前的违法拆迁案件处理完了在上来发表这个政策作为拆迁律师感觉还是比较恰当的。第二篇: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昨日开工奠基我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举行奠基仪式王珉启动开工按钮许卫国周忠轩参加潘利国讲话齐继慧主持本报讯(记者张健)暖阳普照,春意浓浓。昨日上午,我市2011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奠基仪式在XX县区隆重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珉启动开工按钮并为工程奠基。此举标志着我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正式拉开了帷幕,并将从根本上改变我市工矿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许卫国,省委常委、秘书长周忠轩,省委副秘书长郭辉,省政府副秘书长张征,省财政厅厅长郑玉焯,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商向东,市领导潘利国、温建国、韩景瑞、杨忠林、李国强、刘福祥、李明山等出席奠基仪式。市长齐继慧主持奠基仪式。据了解,在省委、省政府及省直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今年我市将拆迁棚户区162万平方米,新建回迁楼243万平方米,全面完成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任务。工程的开展将惠及3.7万户、10万居民。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工矿棚户区改造前期拆迁工作已基本完成。市委书记潘利国在奠基仪式上致辞。他说,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是省委、省政府践行为民宗旨、从根本上改善城市低收入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的德政工程,也是加快XX县区改造步伐、拉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建设工程。实践证明,大规模实施棚户区改造,可让更多的城市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同时优化城市建设布局,为城市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潘利国指出,作为阜新今年的“一号民生工程”,工矿棚户区改造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王珉对此项工程亲自安排部署,并给予了大力支持。全市上下要以省委、第2页共28页省政府的关怀和支持为动力,迅速行动起来,举全市之力,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任务,让更多的棚户区居民从根本上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充分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和温暖。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棚户区改造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强化服务、通力协作,形成推进棚户区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