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安办〔2011〕64号关于全面开展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建委、市交委、市公安消防局,市属集团公司、中央、省属驻穗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0〕27号)文件精神,着力推进我市企业班组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意识、职业安全卫生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市安委会决定2011年在我市全面开展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班组长安全培训的总体目标落实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的主体责任,到2011年底,确保每个企业将本企业班组长轮训一遍;形成我市主要行业(领域)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教材体系,建立一支能够胜任培训工作的各行业专兼职教师队伍,切实提高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通过大力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使企业班组长成为隐患排查能手,安全管理能手和生产操作能手,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发生,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要求(一)政府督导,企业负责各级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法对本行业或领域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指导和检查
企业是班组长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要制定本企业班组长培训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加大投入力度,切实把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二)分工合作,整体推进根据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将我市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划分为四大行业或领域,由相关主管部门分工指导实施,分别指导监督本行业领域的企业开展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
(1)建筑施工行业或领域的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的组织指导工作,由市建委负责指导实施,并对培训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统计
(2)交通运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