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政策内容:招聘管理规定生效:2004年3月29日页数:编号:HR-012拟定:人力资源部审核:火敏敏批准:陈进目的:为规范招聘工作,保证招聘工作有序进行,满足公司对人力资源的需求,特制定本规定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上海交通大学微电子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上海交大创奇微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奇”)、上海汉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芯”)的人员招聘
原则: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内容:一、录用人员的基本要求:1、以职位描述的任职要求为依据
2、具有良好的文化教育背景
3、年龄一般限于35岁以下,特殊情况不超过45岁
4、具备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具有竞争意识和开拓精神
5、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6、非公司在职员工的亲属
二、招聘程序1、提出招聘需求学院、创奇与汉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提出人力资源需求,用人部门经理需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见表HR-03-01),经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招聘
2、发布招聘信息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员增补申请表》,通过下列渠道发布招聘信息,获取职位候选人:A.登载招聘广告(本地报刊、招聘网站、公司主页)B.参加人才招聘会C.校园招聘D.通过猎头公司或人才中介机构招聘E.内部推荐3、简历筛选人力资源部对简历进行第一轮筛选工作,将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人转给用人部门经理进行第二轮筛选,确定初试人选与面试时间
4、初试⑴人力资源部通知初试人选来公司面试,面试者填写《应聘登记表》(见表HR-03-02)
初试前,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者各类证件进行核查
⑵由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经理,进行初次面试,面试视具体情况由笔试和面谈组成
用人部门侧重于专业知识技能的测试,人力资源部侧重于求职动机和核心能力的评价
对于学院教师职位应聘者的面试由的学院学术委员会实施
⑶人力资源部提供《面试评估表》(见表HR-03-03),列有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