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人事局关于2010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9]83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10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考试范围(一)中央、省驻青单位评审、考试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参加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
(二)由我市评审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中(小)学教师、工程、卫生系列副高级人员,市直单位和各区、市报考国家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的人员
(三)其他有志于取得晋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证书的人员
二、考试科目及方式(一)考试科目2010年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人员,须按照《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类别(2005)》(以下简称《类别》,见附件1)所列类别要求进行报名考试
1、评聘、考试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按《类别》要求,在第1、第2类科目(模块)中分别选取1个科目(模块)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2、评聘、考试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按《类别》要求,在第1、2、3、5类科目(模块)中选取3个科目(模块)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3、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包括正高级和副高级)的人员,须按《类别》要求,在第1、2、3、5类科目(模块)中选取3个科目(模块),同时根据各自岗位和从事专业工作的特点,在第4、6、7、8、9、10、11、12、13、14类科目(模块)中选取1个科目(模块)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同一类别中有两个以上模块的,报考者只准选择其中一个模块(科目)参加考试
符合鲁人发[2006]7号文件规定的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可免予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