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文广新局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XX县区委、县政府《关于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局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安全生产,领导重视是关键
推行安全生产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是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
“一岗双责”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使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明确,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有利于建立“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安全生产管理新机制,是实现全员、全层次、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的需要
二、切实把握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一)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承担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以下职责:1、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需要党组决策的安全生产事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组书记每年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4次),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规划的制定落实、专项整治、安全投入、隐患治理等重点工作
第1页共4页2、督促领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