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西省人事厅《关于调整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赣电人资函〔2007〕40号)公司所属各单位:为做好公司系统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工作,现将江西省人事厅《关于调整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字[2007]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调整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江西省人事厅赣人字[2007]108号关于调整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外语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国外先进知识和技术,开展对外学术技术交流的重要工具
在科技飞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下,国际交流日益频繁,我国与世界的联系更加密切,外语越来越成为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
根据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精神,按照国家对职称外语水平既严格要求、又实事求是、区别对待、逐步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外语水平提高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调整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称外语考试对象和考试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或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除符合免试条件外,按《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对象一览表》(附件一)的规定,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职称外语考试
凡通过“以考代评”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的人员,除考试科目中已单独设立外语考试内容的以外,在聘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时,应通过相应语种、级别的职称外语考试
二、对经证明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1、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在国外留学一年以上并获得国外院校学士以上学位者
2、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英语(PETS-5)、日语(NNS)、法语(TNF)、德语(NTD)、俄语(TIIPя)取得合格证书者;参加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取得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者;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6分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