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司法警察大队领导的职能作用一、司法警察大队领导的职用司法警察大队领导的职能作用主要表现为:组织落实上级司法警察工作的条例、规定;制定并组织落实司法警察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办法;制定司法警察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计划,组织完成本院的司法警察工作及院领导和上级法警管理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组织业务培训,完成教育训练任务,提高司法警察的专业技能水平;加强行政管理和全队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司法警察的政治素质
二、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大队领导职能作用的重要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序列中的一个独立的警种,是人民法院直接领导和管理的一支准军事化性质的武装力量,是人民法院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司法警察肩负着值庭、押解、传唤、送达、拘传、拘留、参与案件的执行、执行死刑等重要职责,通过行使职权,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其担负的任务具有“急、难、险、重”的特点,在完成任务过程中还具有多重性、危险性、突发性等因素存在,其工作性质、职能与法院其他工作人员明显不同,具有特殊而鲜明的职业素质和专业特征,在审判工作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由于各种原因,目前司法警察队伍还存在一些问题(1)警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用人制度不完善
少数法警认识不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认为法警工作是辅助性的,是为别人“打下手”、“当配角”,警员们思想上存在自卑、厌倦、迷茫心理,而且司法警察在法院晋升机会较少,使一些队员不能安心本职工作,缺乏责任心和进取心,工作中得过且过
还有少数法警素质低,专业技能不熟练,对法警业务知识了解甚少
法警队伍客观存在的“终身制”,使得在编法警年龄老化,知识结构已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进出口渠道不畅,法警队伍难以实现优胜劣态,严重影响法警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2)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合理
自成立法警机构以来,队伍的集中管理仍没有得到较好的落实
有些基层法院还未实行编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