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改进医院服务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营卫发〔2010〕19号各市(县)、区卫生局,市管各医疗机构:为改进医院服务,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开展“医院安全年”活动,根据《卫生部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若干意见》(卫医管发〔2010〕14号)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12号),我局结合实际,组织制定了《改进医院服务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落实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
各市(县)、区卫生局要加强对所管医疗机构改进服务、强化医疗质量管理的组织和指导,研究工作方法,做好工作安排
各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强化医疗质量管理纳入医院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树立服务意识,保证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医院院长是改进服务、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集中力量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科室要分工明确,科室负责人是所在科室的直接责任人;全体职工要积极参与,做到人人皆知有责
(三)结合实际,建立制度
各医院要根据实际,做好本单位工作制度的废、改、立,在服务功能、形式和对象等方面实施分类管理,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
(四)突出重点,加强督导
医院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力大、任务繁重
工作中要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以培训、指导、政策扶持、专项督导的手段抓点,以依法监督、综合评价的手段抓面
市卫生局将组织专项督导检查
(五)统筹协调,做好保障
各医疗机构要统筹协调卫生资源,不断完善医院信息化建设,完善技术标准,为做好医院服务和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打好基础
年内要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我市医疗服务的巨大改善
各市(县)、区卫生局和市管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改进医疗服务、强化医疗质量管理的经验,将工作进展情况每月月底前书面报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