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改进医院服务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营卫发〔2010〕19号各市(县)、区卫生局,市管各医疗机构:为改进医院服务,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开展“医院安全年”活动,根据《卫生部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若干意见》(卫医管发〔2010〕14号)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12号),我局结合实际,组织制定了《改进医院服务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落实。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市(县)、区卫生局要加强对所管医疗机构改进服务、强化医疗质量管理的组织和指导,研究工作方法,做好工作安排。各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强化医疗质量管理纳入医院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树立服务意识,保证工作取得实效。(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医院院长是改进服务、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集中力量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科室要分工明确,科室负责人是所在科室的直接责任人;全体职工要积极参与,做到人人皆知有责。(三)结合实际,建立制度。各医院要根据实际,做好本单位工作制度的废、改、立,在服务功能、形式和对象等方面实施分类管理,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四)突出重点,加强督导。医院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力大、任务繁重。工作中要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以培训、指导、政策扶持、专项督导的手段抓点,以依法监督、综合评价的手段抓面。市卫生局将组织专项督导检查。(五)统筹协调,做好保障。各医疗机构要统筹协调卫生资源,不断完善医院信息化建设,完善技术标准,为做好医院服务和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打好基础。年内要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我市医疗服务的巨大改善。各市(县)、区卫生局和市管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改进医疗服务、强化医疗质量管理的经验,将工作进展情况每月月底前书面报我局医政科。联系人:张勇、刘黎明电话:2836762(传真)E-mail:ykwsj@126.com附件:改进医院服务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营口市卫生局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改进医院服务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为改进医院服务,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根据《卫生部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若干意见》(卫医管发〔2010〕14号)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12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改进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一)加强医院环境管理,增加便民措施1、规范医院庭院建设和管理。加强庭院绿化建设,规范庭院和建筑物出入口管理,科学管理各种车辆的停放。2、医院庭院和建筑物内要设置规范化的指示标志,统一规格,各服务窗口标识规范明确。3、医院门诊、病区设便民措施。门诊大厅设导诊台并公布便民服务措施,急诊科配置担架车和轮椅,病区护士站公布便民服务措施。4、保证医院内外环境卫生。医院有环境卫生清扫制度和节假日及特殊情况的卫生清洁措施,内外环境整洁。医疗废物管理、污水处置和患者遗体处理符合规定。5、医院设置信息公示装置,定期公布相关信息,便于患者和医院工作人员了解。(二)加强总务后勤和保卫管理1、后勤保障服务能够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落实下修、下送、下收,保证水、电、气和各种物资的供应,加强医疗设备安全管理,满足临床运行需要。2、为员工提供餐饮服务,为患者提供膳食指导、营养配餐和治疗饮食,满足患者治疗需要,保障饮食服务安全。3、安全保卫组织健全,适应医院安全保卫工作需要,保护患者、医务人员及其他来院人员安全。(三)探索预约诊疗服务1、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中实行预约诊疗,探索门诊和出院病人复诊预约制度,建立医院间的转诊制度。2、在统筹协调、合理规划门诊诊疗工作的基础上,科学调配人力资源,弹性安排门诊和服务窗口的工作时间,鼓励开展延时门诊、夜诊。3、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通过设置会诊中心的模式,为患者提供多学科、多专业的综合诊疗服务,减少患者挂号、排队、候诊次数和时间。4、医院可制定改善门诊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