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室内装饰设计员)考核大纲1
1职业名称室内装饰设计员
2职业定义运用物质技术和艺术手段,对建筑物及飞机、车、船等内部空间进行室内环境设计的专业人员
3职业等级本大纲只设二个等级,分别为:室内装饰设计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室内装饰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4基本文化程度大专毕业(或同等学历)
5培训要求1
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室内装饰设计员不少于200标准学时;室内装饰设计师不少于一五0标准学时;高级室内装饰设计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2培训教师培训室内装饰设计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室内装饰设计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室内装饰设计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室内装饰设计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室内装饰设计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室内装饰设计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和具有必备的工具和设备的场所
6报考条件——室内装饰设计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室内装饰设计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室内装饰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室内装饰设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室内装饰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室内装饰设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室内装饰设计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