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旅客列车消防管理规定【法规分类号】226012200202【标题】铁路旅客列车消防管理规定【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铁道部【颁布日期】2002/04/05【实施日期】2002/05/01【失效日期】【内容分类】安全保护【文号】铁公安(2002)30号【题注】【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旅客列车消防管理,预防火灾,保障铁路运输生产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铁路消防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旅客列车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消防安全与行车安全并重,切实做好旅客列车安全防火工作
第三条旅客列车消防工作实行岗位防火责任制和标准化管理
第四条旅客列车的消防安全,由旅客列车客运、车辆等单位和部门负责,铁路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实施监督
第二章消防组织第五条旅客列车应建立由列车长为组长,乘警长、车辆乘务长参加的防火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规定和工作部署,每月召开一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总结、安排消防工作
“”(二)组织车班乘务人员认真学习消防知识,定期进行考核,人人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
(三)建立车班消防安全考核制度,检查督促乘务人员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四)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做好对旅客的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易燃易爆危险品查堵措施,组织乘务员认真开展查堵工作
(六)制定和完善扑救火灾事故应急方案,明确分工,定期演习,熟练掌握
(七)建立列车消防安全台帐
消防安全台帐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文件(复印件或摘抄件);2.列车编组及乘务人员概况;3.列车防火组织;4.扑救火灾事故应急方案;5.防火安全会议和活动记录;6.乘务人员消防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