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计生〔2010〕74号铜陵市人口计生系统关于行政执法职权运行流程图的公告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行政执法职权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根据《铜陵市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工作实施方案》(铜政[2009]75号)的要求,特制定《铜陵市人口计生系统关于行政执法职权运行流程图》,现予公告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抄送:市法制办铜陵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执法职权流程图一、行政处罚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流程图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依据计划生育案件调查报告,经审理,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依法可作出警告、罚款、吊销执业证书、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简易程序处罚流程一般程序处罚流程对公民处以五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对吊销执业证书或者非经营活动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500元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0元以上罚款的,应以《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的形式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告知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应当采纳
调查结束后,作出调查报告,确有违法行为的,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在七日内将《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当场宣告
执行行政处罚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财政厅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结案归档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
处罚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接到《财政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