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备配置及租赁管理制度1
目的:规范生产设备的计划、市场引进和租用,规范台帐和退场管理,满足项目对生产设备资源的需求
名词解释生产设备分类:大型及主要设备、中小型设备、工机具
生产设备的配置计划及配置形式3
1配置计划的制定工程中标十日内,工程进行中每年12月25日前,由工程部部长负责组织编制本工程及下年度的《生产设备配置计划》(包括生产设备配置方式和进场计划),经生产经理审核,项目经理批准,机械管理人员负责将《生产设备配置计划》报公司工程部备案并传送相关方(机械公司等)
2配置方式3
1项目施工所须的生产设备配置方式:租赁和分承包方自带
2项目部各部门(含专业组)使用的工器具可租赁也可购置:须购置时由技术员以《工机具购置申请单》的形式提出申请,工程部长审核,生产经理批准,交项目部机械管理人员执行
生产设备资源市场的引进项目部负责引进以下四类生产设备市场:大型及主要设备市场(此类设备公司内部市场能提供的必须优先引进租赁);汽车吊、运输机械等;各种中小型机械;小型工机具;项目部面向公司内外部,通过招标形式引进各类设备市场,项目部与其签订总合同并规定指导性租赁价格(动态)
项目部负责提供场地和必要设施(如:办公用房、电源等);生产设备市场的引进由商务经理组织,调度人员、机械管理人员负责相应招标文件的制作、合同内容的拟订、内外部市场的联系
租赁租赁采用以下形式:不宜拆装转移的机械及大型公有生产设备(如:DBQ系列、CC1400履带吊、P&H7150履带吊、门座吊、塔吊、施工升降机、30T及以上龙门式起重机等)项目部直接向出租单位租赁,现场使用时,由使用单位申请,项目部统一调度,费用由项目部向出租单位统一结算,项目部再向使用单位摊销;其它类设备(汽车吊、运输机械类由项目部统一调度)由各分承包方向出租单位直接租赁,并由租用单位与出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