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安监〔2010〕17号关于印发《桐乡市基层安监站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经济开发区,市振东新区:为确保对各安监站年度考核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结合近几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市安监局制定了《桐乡市基层安监站考核办法(试行)》,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桐乡市基层安监站考核办法(试行)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提升安监站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质,依法履行监管职能,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文明、高效、务实、廉洁”的安全监管队伍,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目标提供组织保证,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桐乡提供安全保障
二、考核内容考核以基层安监站工作职能和201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工作任务,以及交办工作为主要内容,具体包括:目标责任、依法行政、队伍建设、基础工作、教育培训、其他工作等
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一:《桐乡市基层安监站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三、考核方法市局成立基层安监站2010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胡文泉局长担任;组员为李亚强、钱建良、王沈标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负责牵头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其它科室协同配合
考核采取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考核要求和方法:1.依据《桐乡市基层安监站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考核细则》,采取听汇报、查台帐、看现场等考评办法,逐项打分
2.对安监站所辖单位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3.细则内容实行百分制考核
另设附加分项:综合工作受国家、省、市、县(市)表彰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单项工作创新受国家、省、市、县(市)表彰或有关经验在相应级别会议上交流的,分别得附加分5分、4分、3分、2分;每有一人通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