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安监〔2010〕17号关于印发《桐乡市基层安监站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经济开发区,市振东新区:为确保对各安监站年度考核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结合近几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市安监局制定了《桐乡市基层安监站考核办法(试行)》,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二○一○年三月十五日桐乡市基层安监站考核办法(试行)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提升安监站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质,依法履行监管职能,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文明、高效、务实、廉洁”的安全监管队伍,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目标提供组织保证,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桐乡提供安全保障。二、考核内容考核以基层安监站工作职能和201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工作任务,以及交办工作为主要内容,具体包括:目标责任、依法行政、队伍建设、基础工作、教育培训、其他工作等。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一:《桐乡市基层安监站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考核细则》。三、考核方法市局成立基层安监站2010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胡文泉局长担任;组员为李亚强、钱建良、王沈标。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负责牵头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其它科室协同配合。考核采取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考核要求和方法:1.依据《桐乡市基层安监站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考核细则》,采取听汇报、查台帐、看现场等考评办法,逐项打分。2.对安监站所辖单位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抽查。3.细则内容实行百分制考核。另设附加分项:综合工作受国家、省、市、县(市)表彰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单项工作创新受国家、省、市、县(市)表彰或有关经验在相应级别会议上交流的,分别得附加分5分、4分、3分、2分;每有一人通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加2分。4.考核采取一票否决制。凡本安监站工作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本辖区内工矿商贸企业发生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年度考核得分在七十分以下的均取消评比资格。四、考核奖励年终考核结果将通报给所在地党委、政府,根据考核成绩,设:一等奖三名,各奖3000元;二等奖五名,各奖2000元;三等奖若干名,各奖1000元(奖金由市安监局解决)。本办法由市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桐乡市基层安监站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考核细则。附件桐乡市基层安监站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序号考核内容工作目标分值计分办法得分一责任制落实(10分)1.组织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年度工作目标,并与村、社区和规上工矿商贸企业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5未制定年度工作目标不得分,责任书少签订一家扣0.5分,扣完为止。2.辖区内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为零。5工矿商贸企业无人员死亡得基本分,每死亡1人,扣5分。二内部建设(15分)3.人员到岗到位(专职人员不得少于2人),职责分工明确;内部管理有序,各项制度完善。5人员不到位扣基本分,工作制度不健全的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4.积极参加各类安监干部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水平。3未参加局组织的有关会议和业务学习少一次扣1分。5.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努力保障安全监管所需要的装备和经费。5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经费和装备达到日常工作的要求,得基本分;装备未满足工作需要每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6.做好安全生产来信来访举报的受理与督办工作。2因工作不到位而出现越级上访的,每发生1次扣1分,扣完为止;出现反复上访,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基本分全扣。三基础工作(35分)7.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为重点,组织开展全局性安全生产检查或专项检查。全年不少于4次;有针对性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5每少1次扣1分,市局要求重大检查前要有方案、检查要有记录、检查后有总结,不落实不得分(以是否上报局里为标准)。8.认真开展“隐患治理”活动,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建立资料档案,及时检查和督促事故隐患整改。4未开展隐患治理活动不得分,未建立台帐扣2分,由于安监站督查整治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