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高新〔2010〕35号关于加快引进海外人才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和省、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创新型科技园区和创新型人才高地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明确发展目标,把加快引进海外人才工作作为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的重要工程来抓(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三区一城”建设目标,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政策扶持与服务培育并举的原则,坚持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理念,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不断加大引进海外人才的力度,为把高新区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创新型科技园区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二)引进对象及重点。引进海外人才的对象主要是在海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或在国内获得本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进修研读、项目开发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研修人员。上述人员中,既包括初始从海外引进到高新区创业、工作(在高新区管委会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的除外,下同)的海外人才,目前已在其它省、市创业、工作,然后到高新区创业、工作的海外人才,也包括符合甬政发[2009]100号文件规定的“海外工程师”等海外人才。引进的重点是符合国家“千人计划”和省、市海外高层次人才。(三)工作目标。力争用5-10年时间,组织实施“2512”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引进进入国家级“千人计划”目标人才20名、进入省级海外高层次目标人才50名、进入市级海外高层次目标人才100名,引进海外人才达到2000名,其中,创业创新型人才达到70%以上,努力把高新区建设成以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区、创新团队集群区、创新项目集成区为标志的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二、发挥载体作用,加快海外人才的引进和集聚(一)加快推进中国宁波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吸收创业人才的品牌效应和主渠道作用,加大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的投入力度。完善海外人才创业的风险投资、融资担保、项目中介等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建立独立的留学生创业园管理工作机构,改善服务环境,增强对海外人才的吸引力。建立独立的留学生创业发展空间,在5-10年内要新增留学人员创业用房不少于20万平方米,留学人员创业园引进海外创业人才1000名以上。积极申报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力争早日申报成功。(二)加快推进宁波研发园区建设。研发园区要进一步加快集聚各类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大院大所研发机构、跨国公司区域研发中心。积极鼓励高新区各类研发机构引进海外人才。在5-10年内,研发园区内研发机构要引进海外人才500名以上。(三)加快推进软件园建设。做大做强互联网孵化器、嵌入式软件孵化器规模,在5-10年内,要新增软件企业孵化面积30万平方米,引进海外人才100名以上。(四)充分调动各类企事业单位引进海外人才的积极性。在重点企业和研发机构中建立海外人才、项目需求信息库,全面准确掌握高新区对海外人才的需求信息。采取多种形式,努力促进海外人才与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项目洽谈、技术交流活动,吸引海外人才来高新区创业、工作和服务。在5-10年内,企事业单位要引进海外人才300名以上。三、拓宽引才渠道,构筑海外人才开发的品牌平台(一)每年组织赴欧美、日韩等海外人才密集地区专题推介、招聘引进人才活动不少于3次。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的所有出国(境)招商、考察团组,都要把招聘引进海外人才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召开座谈会、推介会、洽谈会等形式广泛与到访地留学生人才广泛接触,大力宣传高新区引进海外人才的政策措施,发布海外人才需求信息,积极引导海外人才到高新区创业、考察和服务。(二)每年组织参加国内举行的海外人才推介会、科技创业交流会、项目洽谈会等10次以上,充分利用各种活动平台,展示高新区良好环境和形象,增强海外人才到高新区创业服务的吸引力。(三)充分利用“中国浙江·宁波人才科技周”、“科技创业计划大赛”、“科技创新发明大赛”和“科技创意设计大赛”等重大活动机会,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海外人才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活动,让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