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大学生医保制度解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09〕57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驻长高校大学生参加长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号)和我市《调整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文号)精神,长沙市从2009年11月起将驻长各高等院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这项工作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大学生医疗保障的高度重视,对保障大学生身体健康、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优势优势一:缴费标准低
普通学生每人每年缴费40元
优势二:政府给补助
补助标准每人不低于80元,特困群体有较高补助
优势三:实行市级统筹
基金抗风险能力强
优势四:保障大病兼顾门诊
重点解决大学生住院医疗费用支出,并按定点管理的原则实行门诊统筹
优势五:看病较方便
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一百六十余家,大学生所在高校的医疗机构也将纳入医保定点医院范畴内
优势六:治疗病种广
包括先天性疾病(影响功能)、参保前未治愈疾病等符合住院标准的各系统疾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畴
优势七:意外有保障
涵盖意外伤害住院、门诊医疗
优势八:报销方便
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只须按政策缴纳个人自负费用,其他部分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直接进行结算
二、大学生参保范围本市行政辖区内国家批准设立并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各类院校(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位)和全日制研究生
三、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与商业保险的区别大学生参加的商业疾病住院保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区别,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