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福利腐败”的本质及其对策于文静苏州大学法学院一、什么是“福利腐败”?二、“福利腐败”的成因分析三、“福利腐败”的危害性四、消除“福利腐败”的对策【注释】【参考文献】2006年“两会”期间政协委员反映的一个社会热点,医院、电力、燃气、电信、公交、供水、铁路、民航等垄断行业内“福利腐败”问题,引起了社会关注,并且成为舆论的焦点。在互联网上搜索“福利腐败”,能够看到几万条有关这个话题的文章,可见社会对这一问题的反响非常强烈,凸显了现时公众对社会公正的关注。“福利腐败”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它对社会公正有什么样的影响?本文通过对“福利腐败”现象的分类分析,理清“福利腐败”现象的内涵与外延,探讨这一严重危害社会公正现象之成因及危害,并探寻杜绝“福利腐败”的有效途径。一、什么是“福利腐败”?中国的媒体所定义的“福利腐败”是指一些垄断性行业将自己掌握的行业资源以“福利”的名义无偿或者廉价地提供给本行业的职工和家属。但是,这种定义本身并不准确,很容易引起误解。福利制度和“福利腐败”的区别何在,两者之间的差异是数量性的(多寡)还是模式上的(提供方式和使用方式),在批判“福利腐败”时,这些基本问题是必须澄清的。在中国,一些行业有独特的“单位(行业)福利”,这在公众当中本来并非秘密。相关报导中列举的“福利腐败”现象包括:电力系统职工每月可享受几十到几百度电的优惠;铁路职工坐火车不用买票还可享受卧铺待遇;盐业职工自己吃盐从不花钱;城建部门职工自己建房、买房只需支付市场价的三分之一,还可为亲友以半价购房……[1]据此来看,“福利腐败”在中国的电力、燃气、电信、公交、供水、铁路、交通、民航、广电、医疗卫生、教育、工商、税务、人事、银行、烟草、盐务等很多行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若将这些涉及“福利腐败”的行业分类,大体上包括几个部类:其一是公用企业[2],按照《不列颠百科全书》的解释,公用企业是天然的垄断企业[3];其二,依照法规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如商业银行、烟草、盐务等;其三,行政机关,包括工商、税务、人事、城建等行政部门;其四,公益事业单位,如医疗卫生、教育等行业。这些行业中,尽管有少数行业(如铁路)上世纪初就设有某些福利性职工优惠(如有限度的免票乘车),但被指涉及“福利腐败”的多数行业的这些“福利”都是改革以后出现的。如果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那时许多国家机关和国营企业就开始运用公款购买肉类、海鲜、食用油等食品,免费或低价分给职工,作为一种工资外“福利”;后来,有些单位甚至将这种“福利”演变成变相的奖金(如发放耐用消费品),以逃避政府对奖金总额的控制。由此看来,改革以来的“单位福利”确实有“中国特色”。人们通常讲的“福利”是指企业或工作单位对职工在生活方面(如食、宿、医疗等)的某种照顾。[4]按照《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的解释,在原始社会,福利表现为群体照顾其成员中之病、贫、老者的责任。后来,由于人与人之间不同类型的关系的逐渐发展──主人与奴隶、地主与农奴、主人与仆人,从属者之福利渐由其主人来承担。随着商业革命及工业革命,形成了工资阶级和雇主阶级,因而出现了关于福利事业应由政府负责还是雇主负责的各种不同见解。近代的社会福利之基石是由政府以各种规划提供基本经济保障。最初的社会福利规划是为有工作的人们创设的,无能力工作或收入极低者得不到多少保障。时至今日,愈来愈多的人认为,社会保障应扩展到任何无力自助的人,如幼年贫困、缺乏教育、就业歧视等;对夭亡、老年、失业、职业病患者等,政府应当提供最低限度的保障金。[5]现代的社会福利制度本身所强调的是再分配的正义性,并隐含着对弱者的照顾与关怀,具有鲜明的维护社会公正的目的。西方国家的一些大企业为员工提供某些企业福利。例如,美国西北航空公司给公司员工分派优惠乘机券;英国通讯巨头沃达丰公司的员工们可以享用公司提供的免费午餐和交通补助,……纵观全球,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这种雇主为雇员提供的福利属于通常只在私营企业中存在,在公营或政府机构里很少发生。这类福利用企业的盈利开支,是一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