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福利腐败”的本质及其对策于文静苏州大学法学院一、什么是“福利腐败”
二、“福利腐败”的成因分析三、“福利腐败”的危害性四、消除“福利腐败”的对策【注释】【参考文献】2006年“两会”期间政协委员反映的一个社会热点,医院、电力、燃气、电信、公交、供水、铁路、民航等垄断行业内“福利腐败”问题,引起了社会关注,并且成为舆论的焦点
在互联网上搜索“福利腐败”,能够看到几万条有关这个话题的文章,可见社会对这一问题的反响非常强烈,凸显了现时公众对社会公正的关注
“福利腐败”的本质究竟是什么
它对社会公正有什么样的影响
本文通过对“福利腐败”现象的分类分析,理清“福利腐败”现象的内涵与外延,探讨这一严重危害社会公正现象之成因及危害,并探寻杜绝“福利腐败”的有效途径
一、什么是“福利腐败”
中国的媒体所定义的“福利腐败”是指一些垄断性行业将自己掌握的行业资源以“福利”的名义无偿或者廉价地提供给本行业的职工和家属
但是,这种定义本身并不准确,很容易引起误解
福利制度和“福利腐败”的区别何在,两者之间的差异是数量性的(多寡)还是模式上的(提供方式和使用方式),在批判“福利腐败”时,这些基本问题是必须澄清的
在中国,一些行业有独特的“单位(行业)福利”,这在公众当中本来并非秘密
相关报导中列举的“福利腐败”现象包括:电力系统职工每月可享受几十到几百度电的优惠;铁路职工坐火车不用买票还可享受卧铺待遇;盐业职工自己吃盐从不花钱;城建部门职工自己建房、买房只需支付市场价的三分之一,还可为亲友以半价购房……[1]据此来看,“福利腐败”在中国的电力、燃气、电信、公交、供水、铁路、交通、民航、广电、医疗卫生、教育、工商、税务、人事、银行、烟草、盐务等很多行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
若将这些涉及“福利腐败”的行业分类,大体上包括几个部类:其一是公用企业[2],按照《不列颠百科全书》的解释,公用企业是天然的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