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保障房建设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全县20XX年农村保障房建设工作,根据《**市20XX年农村保障房建设工作方案》(赣市府办字〔20XX〕1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根据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工作要求,按照我县精准扶贫工作整体部署,参照**年农村保障房建设模式,集中打好农村保障房建设歼灭战,确保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应保尽保,全面完成农村保障房建设任务
二、主要政策(一)实施范围
农村保障房建设实施范围为全县所有行政村
XX县区及金龙镇规划区范围内不得安排实施农村保障房建设项目
(二)实施对象
农村保障房对象为无经济能力或无劳动能力的危房户或无房户,且确实需要政府兜底解决住房保障的特困人群
主要包括: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非“四类重点对象”贫困户
(三)安置模式
农村保障房建设采取三种安置模式
一是在圩镇、中心村集中新建保障房进行安置;二是在村小组相对集中或分散新建保障房进行安置;三是通过盘活置换方式,采取购买闲置安全农房或对闲置校舍、厂房、村部等房屋修缮改造进行安置
(四)建房标准
从农村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农村住房基本功能齐全,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和标准
一是保障房面积标准
家庭人口在1—2人的,每户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35平方米左右;家庭人口在3—4人的,每户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不得超过60平方米;家庭人口在5人以上的,每户住房建筑面积原则按人均15平方米建房
上述面积中,家庭人口属于两代人合居的,住房面积可适当增加5平方米左右;家庭人口属于三代人合居的,住房面积可适当增加10平方米左右
各乡(镇)可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实际,分别设计不同人第1页共5页数、不同家庭人口结构的差异化户型
二是保障房质量标准
严格按照《**市农村保障房建筑设计方案》中户型进行保障房建设
农村保障房建房质量要高于一般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