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4页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关问题解答95问新华网福建频道2006-05-1118:08:19一、为什么要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答:福建是我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80%以上的山林属集体所有,林农是林业生产经营的主体
建国初期,通过土地改革,农民分得了自己所有的山林
从1953年开始的合作化,经过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几次大的变革,农民的山林统归公社所有
人民公社体制废除后,山林归乡村集体所有
改革开放以来,通过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大力鼓励造林种果,村民获得了部分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的经营权,从而促进了农村林业经济的发展
林业"三定"之后,在农村土地联产承包的影响下,为了深化林业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我省许多地方在集体林经营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集体林权结构呈多元化发展态势,非公有制林业方兴未艾
但是,到目前为止,大部分集体林仍然实行"两权合一"、"统一经营"的经营管理体制,普遍存在山林产权不明晰,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突出问题,林农生产经营权、产品处置权和经营收益权得不到有效保障,挫伤了林农发展林业的积极性,严重制约了林业生产力的发展,直接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林农收入的提高
长此下去,势必影响我省林业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为了解决长期以来制约我省集体林业发展的体制性、政策性障碍,恢复集体林权由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共同所有的本来面目,充分调动广大林农和全社会共同发展林业的积极性,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不断增加农民收入
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省人民政府决定在认真总结三明、南平、龙岩等市集体林经营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二、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义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