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地方医疗药物三统一落实方案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效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根据《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配送管理办法》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着眼群众最关怀、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面实施药品“三统一”(即药品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着力推动药品购销体制机制创新,建立遏制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竞争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广阔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目标任务根据“政府主导、多方参加、依法监督、公平公正、竞标竞价、合同配送”的原则,在全县医疗机构(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实行药品“三统一”,实现全县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药品同质同价,保证医疗用药需要和安全,让城乡群众用上放心药和价格合理药
1、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价格
全县12个乡镇卫生院、法律规范化村级卫生室于XX年11月1日起实行药品“三统一”;县级医疗机构(县医院、县中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站)、县、乡计生服务机构从明年起逐步实行药品“三统一”
全县各级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自实行药品“三统一”后,必须严格执行省上确定的药品统一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
2、全县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药品实行统一配送
由市药品“三统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遴选的药品配送企业负责全县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本药物的统一配送工作,配送覆盖面达到第1页共4页100%,基本药物配送到位率达到90%以上,配送到位时间不超过48小时,急救药品8小时内配送到位,保障临床用药需求
凡省上统一招标采购的基本药物,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必须使用,使用率要达到95%以上,且不得自行购进并使用其他企业的相同品种
基本药物目录之外的其他药品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