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工作情况报告一、**县农村低保现状**年,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和实施,与全省一道同步开展
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时纳入的保障对象为14962户28000人,年支出保障金1624万元(省州县分别按8:0
3的比例承坦)
20XX年省农调队以2008年全省农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196元测算我县农村贫困人口基数为5
32万人(年人均补差488
98元),我县于20XX年在全县全面开展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扩面工作和农村低保提标工作
到20XX年,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到1608元,同年纳入保障的农村困难群众为21840户51680人,全年发放农低保资金4158万元
二、主要做法(一)严把家庭经济收入核查审批关按新的保障标准确定城乡低保对象的补差水平,以农村低保家庭收入年度核查和城市低保家庭收入核查为依据开展
要求各乡镇对前一年的城乡低保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核查,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45号)文件和《黔西南州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暂行办法》规定,规范申请、审核、民主评议、审批、公示、发放程序,核查结果必须开展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再按程序进行审核审批
(二)严格控制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强化对农村低保一般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通过家庭收入核查,超过保障标准的该退出的坚决退出
对新申请的审核审批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防止因政策把握不准,基础工作不扎实,工作方法简单,导致保障面控制不住,保障资金出现缺口
严格执行以户为单位,按户施保原则,非特殊情况,坚决杜绝一人保等非正常现象
(三)严格实行分类施保、差额补助坚持分类施保、差额补助的原则,确定的保障对象和补助第1页共3页金额张榜公示,将低保工作始终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群众的监督之下,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