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如何有效衔接关于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相衔接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多年的扶贫开发,极大地缓解了农村贫困状况,为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农村低保制度的全面建立,又为扶贫开发工作起到了“兜底”的作用。农村低保制度全面建立,标志着我国的农村扶贫工作进入了救助扶贫和开发扶贫“两轮驱动”的新阶段。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成为国家扶贫战略的两个重要支点,农村低保是生活救助,扶贫开发是提高能力;农村低保是维持生存,扶贫开发是促进发展,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高度关注民生、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现实需要,也是国内、外反贫困经验的历史总结。搞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对搞好扶贫开发工作,提高农村低收入、人口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激发农村低收入人口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逐步缩小发展差距,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确保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综合相关文件和其他地区的经验,我对这项工作有如下认识: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1.工作目标通过探索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以下简称“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作用,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提高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为全面实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实现到20XX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目标奠定基础。2.主要任务(1)合理确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规模。建立和完善农村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摸清全镇第1页共4页农村现有贫困人口规模、分布、构成和特点等基本情况。(2)坚持分类指导,全面落实帮扶措施。根据识别出来的农村贫困人口(包括扶贫户、低保户、扶贫低保户、五保户),实行分类指导,通过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帮扶和农民自力更生相结合,全面落实各种帮扶措施,实现对农村贫困人口的有效扶持。二、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的总体要求1.总体目标。建立和完善贫困人口的识别机制,摸清贫困人口规模、分布、构成、特点,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的作用,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对低收入以下符合低保标准的对象,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对低收入以下符合扶贫标准具有发展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扶贫开发项目的带动,实现增收脱贫,做到应扶尽扶。通过建立扶贫统计监测和动态管理机制,做到动态进退,从根本上稳定解决温饱,逐步脱贫致富,为实现到20XX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目标奠定基础。2.主要内容。在大规模开展农村低保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全面深入调查统计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数量、分布、构成以及家庭、个人情况,摸清农村贫困人口底数,准确掌握农村贫困人口信息,全面了解各村的贫困现状,建立和完善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的识别机制、瞄准机制和动态监管进退机制,探索建立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联动机制和有效衔接办法,全面落实扶持政策,提高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3.基本要求。在建立和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的同时,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和劳动力培训转移力度,充分发挥两项制度的整体效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针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地域分布和群体构成特点,结合农村扶贫开发、农村低保制度的政策差别,实行分类指导。结合农村低收入人口、低保对象和残疾人口的情况,建立和完善贫困人口信息系统、识别机制和动态监测进退机制,为有针对性地实施分类扶持政策提供依据。三、存在问题1、群众对低保政策认识有偏差。部分群众片面强调客观原第2页共4页因,缺乏对基本权利和保障资格的正确认识,对低保抱着一种“低保是国家的钱,你要他要我也要”的思想,甚至出现曲解低保政策,混淆国家保障与家庭保障的概念,如少数子女不认真履行赡养义务,而是将老人另立门户,要求享受低保。2、现有低保标准低,覆盖面窄。目前农村低保仅仅是起步阶段,本应以低收入标准为起保对象,但实际工作中,只能以绝对贫困标准为低保标准,以绝对贫困人口为低保对象,也符合国家财力、现有工作基础等实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