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妇女参政状况调查与思考随着农村经济的迅猛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农村妇女在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为了解基层农村妇女参政状况,探索农村妇女参政的有效途径,9--10月份,我们对XX县区、XX县区、仙女湖区3个县区的28个乡镇356个村委的农村妇女参政状况进行了调查,调查采取设置问卷、座谈讨论、个别访问等形式,从男女两性视角,围绕女性参政意识、参政能力、参政程度、参政环境等内容,发出问卷2000份,回收1360份,回收率68%。被调查者中,女性958人,占总数的70.3%,男性402人,占29.7%;中共党员328人,村委会干部291人(女性167人,男性124人),村小组干部159人(女性88人,男性71人)。根据调查情况,试作如下分析:一、农村妇女参政现状对3个县区基层组织及农村妇女干部的基本情况统计表明,356个村委会中,有村小组3326个,农村妇女总数216145人,妇女干部413人,占农村妇女总数的0.19%,进入村支部妇女干部115人,占支部干部总数的23%,进入村委会妇女干部312人,占村委会干部总数的28.4%,担任妇代会干部262人,占妇女干部总数的63.4%。通过调查,可分析归纳出以下几方面的特点:一是具有良好的参政环境。调查反映,有87.6%的人了解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74.9%的男性、66.8%的女性了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妇女参与选举的规定;有68.2%的男性、75.2%的女性赞成“在村委会成员中女性应占一定比例”;有96%的村干部“在确定村干部候选人时,会选女性”。妇女与男子有平等的政治权利;越来越被大多数农民所接受和赞成,妇女参政的政治环境和社会氛围良好。二是具有较强的参政意识。调查中,有75.3%的女性认为参加村委会选举是“我的权利”;近80%的女性认为自已的选票“很重要”或“重要”;56.3%的女性认为在村民会议上“有意见就要提出来”,58.4%的女性认为“发表意见是我的权力”,第1页共6页70.4%的女性对“村民自治是男人的事,与妇女没有多大关系”的说法持反对态度。三是女干部受教育程度比较高。调查得知,413名女干部中,大专文化7人,占干部总数的1.7%,中专(高中)文化121人,占干部总数的29.3%,初中文化269人,占干部总数的65.1%,小学文化16人,占干部总数的3.9%,高中、初中文化程度占大多数。四是女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趋于合理。调查显示,女干部35岁以下的129人,占干部总数的31.3%,36—45岁的205人,占干部总数的49.6%,46—55岁的76人,占干部总数的18.4%,56岁以上的3人,占干部总数的0.7%,中青年干部占较大比例。五是女干部普遍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从对村(组)干部的调查中反映,68%的人认为担任职务是因为“能力强”,27%的人认为“人缘好”;65%的人对目前工作感觉“能胜任”,仅有3%的人感觉“开展不下去”。二、存在问题及原因通过调查表明:由于社会历史的、经济的、文化的以及农村妇女个体素质差异等各方面原因,造成了农村妇女参政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女干部参政层次较低。XX县区201个村委中,仅有女村委书记5人,副书记2人,女村委主任2人,XX县区122个村委中,仅有女村委书记5人,副书记4人,女村委主任2人。调查普遍反映,女干部进入“两委”任正职少,副职多,实职少,虚职多,多数担任委员职务,有63.4%的女干部仅担任妇代会干部,呈显职务性别化倾向。二是女干部比例偏低。调查显示,在3326个村小组216145名农村妇女中,女干部总数仅有413人,占总人数的0.19%。这个比例与妇女占人口一半的比例是极不相称的,难以发挥农村妇女作为村民自治主体重要组成部分的作用。三是妇女群体民主参与程度偏低。调查对象中,仅有29%的女性是“村民代表”,比男性41.5%低12.5个百分点;仅有53.7%的女性参加过村民会议,比男性63.7%低10个百分点;仅第2页共6页有43.5%的女性参加过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或讨论,比男性51%低7.5个百分点。四是发展女党员工作滞缓。在接受调查的958名妇女中,中共党员150人,占15.72%,共青团员133人,占13.9%,群众675人,占70.74%,党员所占比例偏低,这与农村妇女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是不协调的。农村妇女参政难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