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切实搞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力推行并规范安全隐患闭环管理模式,强化安全隐患治理责任制的落实特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出规定
第二章隐患排查治理第一条各安全生产业务部门将上级部门安全检查和本部门安全评价、现场安全检查等排查出的隐患分A重大隐患、B一般隐患、C一般问题三级以表格的形式登记建档管理,跟踪落实处理,同时将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集团公司下达的重点监控隐患跟踪落实
第二条由各业务部门负责人负责将重大隐患明确监控落实人和整改责任人
安质部门把集团公司下达的重点监控隐患在调度会议上通报
若相关监控落实人请假,应及时调整
第三条各业务部门安全隐患监控落实人每周至少到现场两次,落实重大监控隐患整改情况,填写检查记录,并认真填写隐患整改台帐
第四条对整改完成,消号的重大监控隐患,由业务部门提出,矿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安质部门相关业务部门将验收记录存档
B、C级隐患整改完成后,各业务部门自行销档处理,并将整改结果报安质部门
第五条各业务部门按照“五定”原则要求认真填写一般问题、一般隐患和重大监控隐患整改情况,所填内容必须与实际整改情况一致
第六条每周五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对重大隐患进行认真落实,对隐患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每次会议都要编制会议纪要,进一步落实
第七条各安全生产业务部门在安全办公会议上通报这一周本部门重大监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新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监控落实情况和需要集团公司或矿平衡解决的问题
第八条各安全生产业务部门将周四查出的问题以“五定”原则的形式,在周五下午17:00前报安质部门,需要集团公司帮助解决的问题,于会后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对口业务部门
第九条安质部门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工作,对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抽查,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部门或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条各业务部门要做好陪检工作,建立专档,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