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工作指导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为加强对农村工作指导员的管理,根据市委《关于向农村选派工作指导员的意见》(固党发[2005]15号)精神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派1、农村工作指导员采取自愿报名、群众推荐、所在单位研究确定、党委组织部门审定的办法
从市、县(区)直部门(单位)和乡镇机关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干部中选派
选派的农村工作指导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有开拓创新意识和吃苦奉献精神;身体健康
2、农村工作指导员每月驻村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驻村期间,党员农村工作指导员只转组织关系,工资、福利待遇、职级晋升、职称评定等仍由派出单位按在职人员对待
3、农村工作指导员一般每两年选派一次
二、管理4、农村工作指导员在所驻乡(镇)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并由所驻乡(镇)党委负责管理,派出单位和市、县(区)农村工作指导员办公室协助管理
其驻村情况,由乡镇党委委托村党支部考勤;村党组织定期向乡镇党委汇报农村工作指导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乡镇党委定期、不定期检查农村工作指导员的工作进展情况,并确定1名班子成员负责所辖各村农村工作指导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5、农村工作指导员在驻村期间,原则上中途不作调整,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调换的,派出单位必须事先报告,说明具体理由,分别报经市、县(区)农村工作指导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派出单位可与乡镇党委协商调换其他符合条件的干部
6、农村工作指导员驻村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自觉遵守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7、农村工作指导员实行“两定四评”目标管理责任制
“两定”,就是每年初,定当年为群众办的实事,定为群众解第1页共3页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向群众做出承诺;“四评”就是年底由村民评议乡镇领导班子、村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及其派出单位的工作
8、市、县(区)农村工作指导员领导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