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现有路必养,有路必管,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49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农村(XX县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50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促进统筹发展”的工作要求,坚持“建、管、养”并重的原则,明确区、镇两级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建立符合我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农村公路持续、稳定、安全和协调发展
二、改革范围本次农村公路改革范围是除区道以外达到交通部规定的公路技术等级标准,并已纳入市市政局公路里程的农村公路(长度500米以上,路面宽度3
5米以上的公路)
农村公路包括公路桥梁、涵洞及其附属设施
20XX年先将农村公路设施(包括公路、桥梁)纳入区级管理范围,规划红线内绿化、保洁、雨污水管网暂不接受
三、组织机构成立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府办分管副主任、区建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发改委、区公安分局、区人事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建管局、区水务局、区农绿局以及各镇、莘庄工业区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建管局,具体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区建管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区建管局分管副局长、区公路署署第1页共3页长兼任
四、工作职责(一)区建管局是本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行政主管部门
主要职责:1、负责审批所辖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计划和预算,并报市市政局核备;2、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