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汇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49号)和交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通知》(交公路发[2006]400号)的精神,按照《XX省自治区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示范点创建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具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二、工作职责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组织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一)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县道和黑色乡道的养护管理工作
组织编制本地区农村公路养护规划,编制上报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筹集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乡镇公路管理机构的管理养护工作,检查养护质量,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农村公路及其设施的保护工作
(二)乡镇人民政府乡镇管养办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砂石乡道和村道管理养护工作,组织编制本辖区内村道公路养护规划,编制上报村道公路养护建议计划,筹集村道公路养护资金
三、机构设置(一)县交通主管部门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站,人员全部从公路段现有人员抽组,主要负责县乡黑色道路和桥梁的管理养护工作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乡村公路管养站,配备站长一名(由副乡镇长担任),专职工作人员1-2名,负责本辖区内的砂石乡道和村道的统一管养
四、资金来源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通过地方自筹和争取上级奖励补助为第1页共3页主的渠道加以解决,同时积极开展社会捐助和群众投工投劳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形式的筹资方式加以解决
(一)日常养护费
一是收取农用车、拖拉机养路费;二是县人民政府安排的财政资金
(二)养护工程费
一是争取上级奖励补助资金;二是县人民政府安排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配套资金
(三)资金使用资金使用包括日常养护费和养护工程费两项,标准按照呼政办发[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