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促进文化产业进展政策措施第一篇:市促进文化产业进展政策措施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产业进展,加快实施市委十届十二次全会提出的三大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进展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两个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政策措施如下:一、制定和《*市非公有资本投资文化产业指导目录},明确鼓舞、允许、限制和禁止投资的项目,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和领域,鼓舞非公有资本及海外资本进入文化产业
二、市政府每年设立4000万元促进文化产业进展专项资金,主要扶持市级以上文化产业园区和进驻文化产业园区、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文化产业开发、生产经营、培训和中介活动的企业,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市场开发前景和市场竞争力的文化产品生产单位
主要实行贷款贴患、房租补贴、投资奖励、经济贡献奖励及成果奖励等方式:支持文化产业进展
三、鼓舞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博物馆和展览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艺术教育与培训、文化艺术中介、旅游文化服务、文化娱乐、艺末品经营、动漫和网络游戏、广告、电影电视剧制作发行、广播影视技术开发运用、电影院和电影院线、农村电影放映;书报刊分销、音像制品分销、包装装璜印刷品印刷等领域;鼓舞非公有资本参加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等国有文化单位的公司制改建,非公有资本可以控殷;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出版物印剧、可录类光盘生产、只读类光盘复制等文化行业和领域
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在项目审批、资质认定、融资等方面与国有文化企业享有同等待遇
四、简化审批程序
属市级或市以下审批事项并需要观场勘验的,在公示期满、听证会通过后,不超过3个工作日审批;对不需要现场勘验的,全部变承诺审批为即办即批
属省级以上审批事项的,市文化行政主营部门代企业办理申办手续,受理申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