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治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20XX〕4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农村集体“三资”属于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所有,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对于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盘活农村集体存量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户服务的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进源头治腐,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准确把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一)基本原则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四项原则:一是民主管理的原则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对集体“三资”占有、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
二是公开透明的原则
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应当向全体成员公开,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应当实行招标投标或公开竞价,集体物资购置、工程项目建设应当实行公开集中采购
三是规范运作的原则
要不断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流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置于规范的操作程序之中,真正做到依法依规办事,从而实现农村集体“三第1页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