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城乡禁粘工程建设方案各村(居)、镇直各单位:为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进展、推动墙体材料的进展和应用,贯彻落实省经信委《关于公布十二五期间禁粘××区名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省墙体材料革新十二五进展规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逐步在工程建设中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粘土多孔砖等粘土墙体材料,特制定“禁粘”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进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八大”关于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精神为指导,根据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工作,全力推动“禁粘”工作取得良好实效。二、工作目标从XX年1月1日起,镇域范围内所有建筑工程禁止使用粘土类墙体材料;加大政策引导和技术扶持力度,确保镇域范围内没有粘土类砖瓦企业;强化监督检查,杜绝违法销售粘土类墙体材料。三、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禁粘”工作领导,经讨论,决定成立以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海健为组长、人大主席孙中军、党委副书记周宗燕、纪委书记孟祥永为副组长的朱坝镇“禁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和领导全镇的“禁粘”工作。副组长负责协调“禁粘”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村镇建设服务站负责“禁粘”创建的日常管理工作,国土所、企管站、环保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助村镇建设服务站做好“禁粘”创建的各项工作。四、时间安排第1页共4页“禁粘”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一)宣传发动阶段(XX年4月17日~5月31日)。召开“禁粘”创建工作会议,强化目标,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同时要充分利用宣传条幅、粉刷标语等,宣传“禁粘”创建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二)检查监督阶段(XX年6月1日~9月30日)。由镇禁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镇在建工程、墙材生产企业等进行监督检查,发觉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并将工作情况报送镇“禁粘”领导小组,重点报告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及时上报县墙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三)迎接验收阶段(XX年10月)。根据《省禁粘试点××区考核验收标准》要求,镇“禁粘”领导小组做好“禁粘”创建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迎接上级对“禁粘”创建工作的检查验收。五、主要措施(一)严把粘土砖生产关。全镇范围内禁止生产粘土类墙材,有关部门要搞好配合,(二)严把图纸设计、审查关。对镇区内建设的工程,设计单位在设计建筑工程时,应根据国家和省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应用设计规程以及《省进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规定,采纳新型墙体材料,不得使用粘土类墙材制品。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情况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不得通过审查。(三)严把招标投标关。在镇区内建设单位不能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及备案证明的,镇报县招标投标管理部门不予以批准招投标。招投标制作标底和编制施工图预算时必须将新型墙体材料费用列入材料费中。招标人向投标人发放工程量清单时,必须将新型墙体材料列入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第2页共4页(四)严把施工许可关。镇区内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墙改专项基金缴纳证明、墙体材料使用登记表等相关资料。(五)严把工程施工监理关。建设单位不得要求施工单位违反规定使用粘土类墙材制品。各施工单位应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选用符合设计要求的新型墙体材料。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工程施工中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情况进行监理。(六)严把工程竣工验收关。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验收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情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提交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提出有关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的专项监督意见。(七)建立群众监督机制。设置举报电话,受理投诉与举报,通过受理举报和施工场地现场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掌握镇域范围内在建工程使用粘土砖进行施工的信息。一旦发觉在建工程有订购使用粘土砖的消息,镇禁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组织人员深化施工场地进行核实和查处,一经查实,依法严肃查处。并上报县墙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九)加强市场监管,确保产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