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监察部工作职能党群监察部工作职能党群监察部在公司党委书记和人力资源总监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公司党建、工会、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主管职能部门
其核心职能有:党建党务工作职能;工会群众工作职能;行政监察工作职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职能
其具体职责如下:1.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的规定和要求,认真搞好本公司各级党组织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
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服务保障作用、先锋模范作用
2.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抓好基层工会组织的全面建设,真正发挥工会组织维权、服务作用
3.依照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坚持打防并举的方针
认真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违法案件;受理举报和投诉;打击歪风邪气,维护员工、业主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健全监察网络,完善监察制度,搞好防范宣传教育
为企业的稳步、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4.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本企业的企业文化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整体素质
5.在人力资源部总监的领导下,承担相应的拾遗补缺、化解矛盾工作
解决疑难棘手问题,处理突发事件
党委工作职责公司党委在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市企业工作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其具体职责如下:1.认真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保证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命令的贯彻落实
2.确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工作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服务保障作用
发动党员,依靠群众,千方百计,想方设法,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保证本企业生产、经营任务目标的顺利完成和实现
3.参与企业相关重大问题的决策
讨论决定工作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
积极支持,主动配合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行使职权,开展工作
4.领导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