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为了进一步掀起“人人学技能,户户忙调整,家家办实业”的热潮,以“裂变、带动、突破”的要求,大力推进全县现代高效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致富、农村繁荣,特制定如下意见:一、推进高效农业扩张裂变1、激励发展高效设施农业。(1)对各镇新发展一个连片千亩以上设施栽培(含设施园艺)基地,且每亩设施大棚面积在600平方米以上,当年建成使用,在本地使用期6年以上,土地流转价格每年每亩不低于500元,并建立以土地流转农户为主体、运作规范、实行保底分红合作组织的,对投资者每亩设施钢架大棚补助2500元,竹木大棚补助850元。每亩奖励镇村50元。(2)对村(居)新发展规模设施栽培基地、每亩设施大棚面积600平方米以上,当年建成使用,由当地农民投资经营,使用期6年以上的给予补助,其中100亩以上连片规模基地,钢架大棚补助1500元/亩,竹木大棚补助700元/亩;200亩以上连片规模基地,钢架大棚补助2000元/亩,竹木大棚补助750元/亩;300亩以上连片规模基地,钢架大棚补助2500元/亩,竹木大棚补助850元/亩。符合上述要求的规模基地,每亩奖励镇村50元。(3)对新建一个1万平方米以上的智能温室,每平方米补助120元;新建1个1万平方米以上连栋大棚,每平方米补助40元。每万平方米奖励镇村10万元。(4)对新发展1个100座以上标准食用菌大棚(占地面积110平方米、五层菇床以上),每座补助2000元。每座奖励镇村500元。(5)新建一个300亩以上连片有机稻米等高效基地(亩纯收益3000元以上)的,每亩补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00元。每亩奖励镇村5元。2、激励发展规模生态养殖。(1)对新建1个1万平方米以上、当年饲养生猪万头以上(出栏8000头以上)的发酵床生态养猪场,补助投资者50万元,奖励镇村1万元;新建1个1000平方米以上,当年饲养生猪千头以上(出栏800头以上)的发酵床生态猪场,补助投资者5万元,奖励镇村1000元;对第1页共4页现有千头以上猪场实行发酵床技术改造的,每平方米补助投资者30元。(2)对新建1个标准化10万只禽场(6000平方米以上),肉禽出栏或蛋禽存栏8万只以上,补助投资者15万元,奖励镇村5000元。(3)对新发展一个连片100亩以上、万只以上的林间养禽基地或新发展一个面积100亩以上的“水稻+龙虾”等特种种养项目,每亩补助投资者400元,每亩奖励镇村5元。(4)新建一个连片100亩以上的钢架大棚基地进行水产等特种养殖(繁育)的,每亩补助2500元,每亩奖励镇村50元。二、推进高效农业示范带动3、激励农业产业招商和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1)新招引固定资产投入5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或流通项目,对招引单位内资按1︰3、外资按1︰4抵算工业招商引资任务。(2)对新投入固定资产500万元以上创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现有农业龙头企业新上5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按阜发[20XX]6号、28号文件规定的企业技改补助标准奖励。(3)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年开票销售首次突破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3亿元,且销售年增幅在20%以上的,一次性分别奖励2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4)对被新确认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5万元、1万元。4、激励农产品市场建设和品牌创建。(1)对新办农产品专业特色市场或原有专业市场扩大规模,新投入固定资产(不含市场中的住房建设)在100万元以上的,补助10万元。(2)对新办农产品专业特色市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除永久性大型建筑外的用地视为农业用地,并优先安排建设用地计划。(3)专业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免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等县内行政性收费。(4)凡新获得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品牌的,每个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0.3万元;凡获得国家名牌(驰名商标)、省级名牌(著名商标)、市级名牌(知名商标)的,每个分别奖励100万元、10万元、2万元。5、支持各类人才和“凤还巢”人员自主创业。县镇机关部第2页共4页门、农科人员发展农业项目,县内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投资带头创业,在使用土地、税费减免、信贷、办证服务等方面享受与县外客商同等优惠。鼓励农业科技人员XX县区直、镇区机关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