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法律问题思考【摘要】今年以来,为落实好“乡村振兴”战略,各地以垃圾分类为突破口,探索试行了一种以“科学生态宜居的法治理念”为核心,以“法制保障为主体,科学分类管理和后期监督机制有效跟进”为抓手,以“完善现有环卫体系,强化资金科技保障”为路径的乡村垃圾分类处理新模式
【关键词】乡村振兴;垃圾分类;新模式在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提出要做好污染防治和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科学有序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实现生态宜居
但乡村垃圾情况的恶化不仅成为“三大攻坚战”中污染防治问题,也是实现生态宜居的一大阻碍
在此背景下,习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体现
因此,我们有必要在乡村振兴战略视角下以乡村的垃圾分类为突破点,审视乡村垃圾分类处理问题,并从法律制度上给予完善
一、乡村垃圾分类处理的法律政策依据(一)国家层面立法
《环境保护法》作为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乡村垃圾保护工作也应在其调整范围之中,涉及乡村垃圾的法律还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和《循环生产促进法》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同样也只规定乡村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垃圾处理,对乡村其它方面的垃圾如何分类处置并没有明确规定
《循环生产促进法》主要从促进循环生产的角度对农业和工业生产方面产生的废物做出规定没有对乡村垃圾的分类处理有体现
(二)地方层面立法
各省区基本都制定了适合本地方的环境保护条例,有些地方顺应乡村社会发展理论,在乡村振兴背景下一些省区下属的地方对乡村垃圾分类处理给予明确界定
专门制定了适合乡村的垃圾分类处理特点的条例如《XX市乡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XX市乡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三)其他政策性文件
乡村垃圾的分类处理,实际上也第1页共7页应遵循相关的政策性文件
《垃圾分类乡村也要有所行动》指出垃圾分类不光城市要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