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民主协商工作实施方案小编寄语
下面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民主协商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主动策应省委“三大工程”部署要求,推进村民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支持人民群众更加广泛直接地参与乡、村事务的决策、管理、监督,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推行民主协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按照省委推进村民主协商有关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村民主协商工作,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民主协商平台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为建设美丽幸福和谐**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主要措施(一)搭建协商平台1
各村组建民情理事会
协商主体由名誉理事长、常任理事会成员、非常任理事会成员构成,总人数为单数
民情理事会由乡挂点领导、村党支部书记、挂点单位代表、村干部代表、村民代表、老党员代表、致富能人、社会组织代表、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
乡挂点领导任名誉理事长,村党支部书记任理事长
明确“一事一议”制度
各村建立“一事一议”制度,即各村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确定一项事务开展一次民主协商制度,民主协商村内各项公共事务
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加强与协商对象的沟通交流,切实解决乡、村热点、难点问题
在实践中主要采取节庆式聚客、议题式请客等形式
节庆式聚客即在每年的重大节庆邀请代表人士座谈交流,定期了解他们的诉求,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议题式请客即就特定的议题邀请各界代表人士会同乡党委、政府或村沟通协商,达成共识,解决问题
(二)明确协商主体
协商主体由常任理事会成员、非常第1页共4页任理事会成员、普通党员和普通农户构成,总人数为单数,村干部占比不超过三分之一
常任理事会成员
设理事长1人,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
成员5-7人(含理事长),按照“代表性、公认性、稳定性”的原则,统筹考虑从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