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强化规范五保供养意见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紧急通知》郑政办明电30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现就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认真落实五保供养政策
年我区五保供养规范平均每年为2350元,1确定五保供养规范
依照五保供养规范不低于当地村民人均生活水平的原则
其中集中供养规范为每年3500元,分散供养规范为每年1200元
加强动态管理,2认真落实五保政策
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要严格依照五保供养条件和顺序确定五保供养对象
五保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1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者有法定抚养义务人,但抚养人无抚养能力的2无劳动能力的3无生活来源的审批顺序为:由自己申请或由村民小组提名,经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初审,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区民政部门审批,并颁发《五保供养证书》五保供养的形式分为: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
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五保对象,及时签订五保供养协议和入院协议,发放五保证,落实五保待遇
每年定期审核一次,符合条件的纳入五保范围,因病故或其他原因的取消五保资格
财政部门统一为五保对象代缴个人负担的费用,认真解决五保对象医疗救助问题
实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以后
料理加入合作医疗的手续,并优先实施医疗救助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之前,五保对象如患重特大疾病,由五保户所在镇办和村民组协商解决
二、加强资金的筹措和管理
将五保供养经费分级纳入财政预算
民政部门设立五保供第1页共2页养经费专用账户,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郑民110号)文件要求
统一集中管理
民政部门要切实加